[导读] 我是太原市迎泽区的住户,现有一个我家的房产遗嘱继承问题请您帮忙解答,我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父母现都已过世,父亲单位有一处福利房,是我出钱购买,并且父亲在2000年曾立遗嘱,过世后房屋产权由我继承,遗嘱已被公证处公证,但是老人过世后,房子产权至今尚未过户,目前,哥哥住在单位分的平房,我住在单位分的楼房,哥哥也想继承此房产权,请问张律师,从我家的情况看,依照法律房子应该如何继承?谢谢您!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巧顾遗产继承权栏目为您介绍了遗产继承的法律常识,与需要的朋友们共享。另外,还有遗嘱继承等相关内容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