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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继承的真实案例关于遗嘱继承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07 ℃

[导读] 甲(男)、乙(女)为夫妻,生有五个儿女,后乙因病去逝。甲将乙的遗产分配完毕后,甲再婚娶丙,丙带有一女。甲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一半财产给丙,后不久,甲丙同车遇车祸身亡,死亡顺序无法界定。事后,造事车主分别赔偿甲18万,丙16万;甲生前留有存款100万元。甲和丙的儿女均生活在外地不构成抚养关系。
问题:
1、甲的遗嘱是否生效?(甲丙的死亡时间无法确定)
2、请问他的儿女将如何分配这些遗产?丙的女儿将分配多少遗产?
(该案件即将开庭审理,先听听大家的意见)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巧顾遗产继承权栏目为您介绍了遗产继承的法律常识,与需要的朋友们共享。另外,还有遗嘱继承等相关内容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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