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您好!我二伯无儿无女,早几年我二伯母去世时有我堂弟发丧,当时说的是谁发丧我二伯的宅基地给谁一半,我堂弟发丧并未花一分钱,所花钱财均为我们堂兄几个所出(除发丧的堂兄外),另外当时我堂兄还得到我二伯耕地一块现已被他盖上房屋。今年3月我二伯去世,在无人发丧的情况下,我自己发丧,并达成口头协议:发丧之后,我二伯房子里所有东西均为我所有,宅基地有我和替我二伯母发丧的堂弟评分。所花钱财均为我自己所出,如今我堂弟又提出我二伯的4间土墙屋子有他一半。请问:宅基地是否该给他一半,房子是否该给他一半?(另外,我二伯弥留之际曾提出去世后埋在他的祖坟里,但我堂弟不让去,因祖坟在他地里即他埋我二伯母后得到的现已被他盖上房子的地)谢谢!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巧顾遗产继承权栏目为您介绍了遗产继承的法律常识,与需要的朋友们共享。另外,还有遗嘱继承等相关内容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