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份遗嘱有抵触 效力如何判定?
问:我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健在,父亲写过一份遗嘱,内容是他百年之后,名下住房由我继承。但前不久,我弟弟忽然拿出一份声称是我父亲亲手书写的遗嘱,内容是在其百年之后,名下房屋由我弟弟继承。请问两份遗嘱哪份有效,此房该由谁继承?
律师:首先需要确认的是,这套房子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你父亲跟你母亲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二老的共同财产,那你父亲可以处分的仅为属于他的那部分,也即房产的一半。其次,你父亲有权订立遗嘱处分他的那部分房产。现在,你和你弟弟手上各有一份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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