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不久前去世,他留下亲笔所写的遗嘱,将财产全部交由我大哥继承。我一直对父亲尽着赡养义务,他立的这份遗嘱,没有我应继承的份额,且没有见证人见证,这份遗嘱有效吗?
答:您好,你父亲所立的遗嘱是不需要见证人见证的,如果不存在遗嘱无效的情形,那么所立遗嘱是有效的。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此外,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现场见证。你的父亲留下的亲笔所写的遗嘱就是自书遗嘱,他有权将自己的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你、你哥哥,还有其他继承人继承,还有权将自己的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别人,且不需见证人见证。遗嘱的无效情形: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如果你父亲写的遗嘱不存在上述无效的情形,他的遗嘱就是是合法有效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