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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知识解读
发布时间:2017-04-22 19:2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308 ℃

  法定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需要注意这里并不是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都可以继承遗产,而是被继承人死亡后一般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那么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

  1、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这里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同时还需要了解的是,《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死亡了,同时他的儿子也已经不在,只要媳妇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媳妇也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理于女婿。

  遗嘱继承顺序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也就是说,从继承顺序上来看,遗嘱规定的继承人优先于其他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中的特殊情况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遗产继承中需要注意的内容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

  1、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

  2、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未出生的胎儿也有继承权,考虑到胎儿继承的特殊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4、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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