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马某去世后,为了防止“小三”王某转移马某的财产,乔某起诉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在诉讼中却恍然发现自己已成“前妻”。今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
乔某1998年与马某相识,并在新疆登记结婚,2000年生育一女马小某,婚后一家在新疆居住生活。2006年马某到北京密云发展,并在密云成立公司。2015年1月5日,马某因病去世,得知此情后,乔某与其女儿赶到北京,到密云县法院起诉法定继承纠纷,乔某称马某到密云后认识了一当地女子王某,两人长期同居。乔某认为马某的情妇王某可能会转移遗产,并提出财产保全,要求查封马某名下以及其公司名下的财产。
因乔某曾提及见过马某与王某的结婚证复印件,两人存在重婚。承办人为确定马某的继承人,到民政局查询马某的婚姻状况,发现马某与王某已于2008年登记结婚。经承办人再三询问,乔某称在新疆时,曾收到过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但其认为因法院没有给其颁发离婚证,故自己并未与马某离婚。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