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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后立遗嘱 不能处分子女份额
发布时间:2017-05-25 17:2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55 ℃

  市民贾女士:我与老伴共同购买房屋两套,房产证写的都是我的名字,2001年老伴去世,没有遗嘱,有儿子三个,请问我是否可以立遗嘱处分这两套房屋,立遗嘱需要经过孩子们同意吗?

  黎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两套房屋虽然是写在你名下,但购买时用的是夫妻双方的工龄和财产,所以两套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去世时,没有遗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应按法定继承,自己可以分得两套房屋的5/8。除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外,其可以立遗嘱自由处分其财产份额,立遗嘱不需要你孩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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