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数次调解,印台区人民法院广阳法庭的法官终于为一起遗产继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一纸调解文书不仅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更记录了法官艰辛的调解历程。
家住铜川市印台区的郑婷、郑芳系同胞姐妹,其父亲郑宏于2014年6月因病去世,在郑宏生前住院治疗期间,与郑宏平日关系较好的刘玲(女)对郑宏照料有加,郑宏去世后,刘玲将郑宏的银行存款共计97464元取走,后刘玲将其中的4万元交给郑宏的妹妹郑冰。而郑婷、郑芳在得知此情况后,认为其父亲的存款应当由她们全部继承。为此,郑婷、郑芳将刘玲和其姑母郑冰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将这些钱款予以返还。(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告的祖母在原告的父亲郑宏去世后也相继病逝,被告郑冰又系原告的姑母,为使双方的亲情得以弥合、矛盾得到缓和,承办法官决定全力调解此案。
在调解过程中,原告认为其作为郑宏的女儿,对父亲的存款享有全部继承的权利;而被告刘玲认为在郑宏生前她对郑宏进行了照料,她有权取得存款;被告郑冰则认为她享有转继承的权利。调解之初,当事人情绪异常激动,调解一度被迫中断。最后,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刘玲一次性返还原告郑婷、郑芳47000元,被告刘玲付给被告郑冰的4万元由被告郑冰一次性返还原告郑婷、郑芳2万元,并实际履行。
法官点评:
本案的成功调解,使得各方当事人由最初据理力争到最后满心忏悔,而她们在该案中的合理请求也均得到了满足。亲情是人世间最弥足珍贵的情谊,唯有和睦相处,才能构筑一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