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哈市一名男子突遭车祸身亡,他12岁的非婚生子想继承遗产,但由于该男子已被火化,无法做亲自鉴定证明二人的父子关系,因此孩子无法继承遗产。近日,记者从律师事务所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例。
宋军是哈市一个工程公司的老板,与妻子结婚10年没有孩子,最后二人收养了一个女孩。
2000年,宋军出差去外地患上了感冒,就在医院打针时,他和护士李梅相识,李梅年轻漂亮还单身,在宋军的追求下,两人相恋了。之后,宋军经常借机去外地出差和李梅私会。2002年,李梅生下一个男孩“强强”,宋军十分高兴。渐渐地,宋军的家人都知晓了此事,他的父母多次提出把亲孙子接到身边,但宋军始终没同意。
2014年6月,49岁的宋军在去外地的途中,遭遇车祸身亡。处理完后事,两家人开始商讨宋军的遗产继承问题。宋军的父母还通知了李梅,李梅立即带强强来到哈市,并找到律师,希望可以继承遗产。但是,由于宋军已经被火化,强强无法与其做亲子鉴定,而又没有其他证明二人为父子关系。因此,强强无法继承遗产。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律师说法:
据黑龙江星河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介绍,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非婚生子女要继承其生父的遗产,必须依法确认与生父的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