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993年去世,母亲从2007年一直瘫痪在床成植物人状态,都是我和丈夫照顾她。当时我和弟弟、妹妹商量,谁照顾老人,将来房子就给谁,但没有留下任何凭证。母亲去世后,我把弟弟、妹妹叫来商量房子的事情,弟弟不承认我们当初的这个约定。妹妹认为我照顾母亲这么多年,这套房子是我应得的。现在是妹妹同意把她那份给我,弟弟却不同意,他说既然妹妹放弃继承,他有权力继承房产的二分之一。这套房子我能得到多少?弟弟能继承二分之一吗?
律师解答:我们建议你通过诉讼解决此继承纠纷,第一、由于你一直照顾老人,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责任,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多分遗产;第二、你妹妹同意将自己的遗产赠与你,那么在审判协商时,可以做出对你有利的判决或者协议,你完全可以支付给你弟弟一部分补偿,将此房产归于自己所有;第三、法院的判决书是确权文书,如果房产判给你,可以凭此文书办理过户,避免了各种繁琐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