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小李是一对夫妻,大学毕业后,两人白手起家,艰苦创业,十几年后积累了不少家产,可惜小王在一年前患了肺癌,最近刚去世。小李平复心情后,准备将丈夫名下的股权、房产等过户到自己名下,到公证处办理股权、房产继承公证时被告知需要小王的父母到场,小李十分不解:“我们白手起家置办的家产,怎么跟公婆有关系呢?”
哈尔滨市北方公证处公证员介绍,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小王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规定,小王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其父亲、母亲、妻子和儿女,继承顺序无先后之分,份额也完全平等,因此,小王的遗产,他的父母有权继承。如果小王的父母先于小王死亡的话,其继承权自然消灭,如果后于小王死亡,则发生了转继承。小李告诉公证员,小王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母亲尚健在,小李如果想要全额继承小王的遗产就需要提供其公公的死亡证明,其婆婆则要到公证处来表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员的协助下,小李顺利办完继承公证。
公证员提醒:办理继承公证,别忘了死者的父母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已经死亡,需要提供相应的死亡证明;如果健在,需要亲自到公证处去表示接受或放弃遗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