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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养子得房产 88岁老太法庭争产权
发布时间:2017-06-27 16:27: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15 ℃

  丈夫去世后房屋要拆迁,才知房屋已被过户给养子。而88岁高龄的老太太认为,自己应该享有房屋的全部继承权,将丈夫的养子和另外一继女一同告上法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据谢婆婆介绍,1992年与老伴邹爹爹结婚,两人均系再婚。2007年,两人共同购买汉阳洲头二村一处33余平米的房屋,登记在邹爹爹的名下。

  去年1月,邹爹爹去世,谢婆婆便搬到女儿家里居住,上述房屋由邹爹爹的养子邹先生居住。

  同年9月,因房屋面临拆迁,谢婆婆在房管局查询时意外得知,邹先生已在2010年以受到邹爹爹的委托、房产证遗失为由,在房管局重办新证并领走。对此,谢婆婆认为邹先生只是养子,自己享有该房屋的全部继承权,而邹先生却认为是自己一直在赡养邹爹爹。

  因协商未果,谢婆婆将邹先生及邹爹爹另外一继女邹女士一起告上法庭。

  近日,法院调解:谢婆婆对该房屋享有50%产权,邹先生、邹女士各享有25%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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