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想就老家发生的一件事咨询一下。我弟兄二人,哥哥早已成家立业,近几年他们一家3口一直在深圳打工。我父亲生病期间,他们从未回家看过,只是偶尔寄些钱回来。前不久,我父亲病故,丧事全由我一人办理。请问,家里的房屋、拖拉机和父亲的积蓄等,我哥哥是否有权继承?
内蒙古刘律师: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未尽到赡养义务有可能少分遗产。
如果您父亲留有遗嘱,则需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您对您父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您父亲共同生活的话,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您哥哥如果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但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话,分配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链接:
《继承法》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赡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3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