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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受伤在床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否可以多分财产
发布时间:2017-07-15 14:1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329 ℃

  68岁的张大爷遭遇车祸截肢,生活无法全部自理。事故发生后,见其他子女也因工作繁忙无法顾及张大爷的起居生活,二儿子张某主动承担起了照顾老人的义务,不但每天为老人擦身做饭,而且晚上留下看护老人防止老人因为起夜发生意外。街坊邻居都说张大爷有个孝顺儿子,这使得本来遭遇不幸的张大爷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抚慰。2014年3月,张大爷因突发心脏病离开人世,此后张大爷的遗产分配问题成了几个子女的心病。那么对于张大爷的遗产,张某等人如何分配呢?张某是否可以因其尽到了更多的赡养义务而多分得财产呢?

  律师解答

  北京范律师认为,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一方面按照我国法定继承的原则,经法定程序认定的张大爷的继承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继承份额。另一方面,对于张大爷生前尽到主要义务的继承人在取得继承份额时可以适当多分。我国继承法的上述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既保护了几位继承人的共同利益,又维护了付出较多心血的继承人的个人利益。

  在此,律师提示,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律给每个子女规定的法定义务,每个子女都应恪守本分,尽到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否则,势必会造成人财两失的双重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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