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有一套房改房,几年前,丈夫的两个姐姐都不愿出钱购买,后来我们夫妻出资7000多元买了下来,并且公婆也到公证处作了公证遗嘱,百年之后这套房屋属于我们夫妻。现在婆婆去世了,公公健在,住在这套房子里。因房价攀升,经不住两位姐姐的软磨硬缠,公公想把这套房子卖了。我们想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
张律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本例中,有公婆的公证遗嘱,在公公百年之后,你们夫妻俩可按公证遗嘱继承房产。现在公公要卖房子,从法律上讲,你公公对于房屋仅有部分处分权,因为你婆婆去世后,根据公证遗嘱,你婆婆的遗产(房产的一半)属于你们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