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布,确定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试点。时至今日,市场上仍无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而上报“以房养老”方案的险企,只有幸福人寿一家。
“以房养老”政策受争议或因其并不适合所有老龄群体。对此,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XX认为,“以房养老”政策主要适用于两种人群:一种是无子女的鳏寡孤独老人,这类人群没有遗产继承或纠纷问题,此时他们要改善生活质量,采用以房养老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另一种是家境殷实有多套房产,但子女由于工作繁忙或出国等原因,无法照料老人,这样的家庭也可以拿出一套房产以房养老。
对于险资企业来讲,可瞄准好这两类目标客群,抢先占领这部分市场,获得“以房养老”领域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