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22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非婚生子女能否继承爷爷遗产
发布时间:2017-08-21 13:2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302 ℃

  法律咨询:我和已故爱人同居期间生育了一男孩,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前公公病故,请问我的孩子能否继承爷爷遗产?

  律师解答:如果男女双方同居时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并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该小孩应作为已故父亲的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爷爷分给他已故儿子的房产、积蓄份额;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同居,则属于同居关系。处理时首先要认定该小孩与已故人的父子关系,再进行代位继承。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