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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代书遗嘱“三项须知”
发布时间:2017-04-30 07:3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308 ℃

  皇姑区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告诉媒体,代书遗嘱由于为他人所代写,极易违背立遗嘱人的意思。因此,法律规定了更为苛刻的有效条件,在立代书遗嘱时必须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有不少于两位的见证人,见证人必须在场见证,该两位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非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人;二是由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三是代书遗嘱写完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法官建议,见证人最好找社区干部、法律工作者、邻居等外人,不推荐找朋友、亲戚,以免引起纠纷后因为不能排除与本人的利害关系而影响对遗嘱的认定。如果有条件,最好现场照相或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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