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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见证人见证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7-05-30 15:3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81 ℃

  法律咨询:我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母亲很早就去世了,父亲今年6月份也去世了。父母在世时,拥有一处房产。父亲在生前要求我和我哥帮他打印了一份遗嘱,当时也没别人在场,内容为他名下的一套房产由我和哥哥继承,存款平均分成三份,三个子女各得一份。我姐认为这份遗嘱并不是父亲所写,是无效的遗嘱,父亲的遗产不能照此分割。我想问下,我父亲的这份遗嘱是否有效?如果无效的话,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你替父亲打印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根据上述规定,你替父亲打印这份遗嘱的时候只有你和你哥哥在场,你们两个人都属于继承人,不能成为见证人,当时又没有其他见证人在场,因此,这份遗嘱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是无效遗嘱,如果没有其他有效遗嘱出现,你父亲的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进行分割。

  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遗嘱应申办遗嘱公证,才能保证其真实合法,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附加说明:一、代书遗嘱格式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

  (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范例

  遗 嘱

  一、立遗嘱人:(身份基本情况)

  二、立遗嘱原因:

  三、立遗嘱人的所有财产的名额、特征:

  四、立遗嘱人对身后所有财产的具体处理意见:对于不动产,应写明财产坐落的地址

  五、所立遗嘱的份数。

                            立遗嘱人:

                            代书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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