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风祥(又名杨凤祥),汉族,1966年6月11日出生,云南省昆明市人,现住(略)。身份证号码:(略)。
委托代理人曹秀兰,女,汉族,1967年9月28日出生,云南省昆明市人,现住(略)。身份证号码:(略)。系原告之妻子。特别授权代理。
上诉人(原审被告)杨田英,女,汉族,1956年4月15日出生,云南省昆明市人,现住(略)。身份证号码:(略)
上诉人杨风祥、杨田英因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不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父亲去世留下两处房产,分别位于A区和B区。现在法定继承人只有我们兄弟俩,弟弟居住在C区。因继承达不成协议,我准备向法院起诉。
请问,哪个法院有管辖权呢?
答: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有关不动产纠纷的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你可以选择A区或B区法院提起诉讼
在执行死刑前,一死囚怀着内疚的心情,写信给姐姐,委托其将遗物转交给父母。可他的姐姐将遗物交给母亲几年后,父亲却以女儿擅自处分儿子遗产为由,将她告上法庭。1995年,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死刑。在执行之前,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父母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于是,王某怀着内疚的心情,写信给姐姐并留下遗嘱:让她将自己的两枚金戒指和8000元存折转交给父母,以示弥补之意。不久,王某被执行死刑。其姐王芳按他的遗嘱,将800...
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法律或者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这类案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除了要有经济困难证明外还应当向援助机构提供继承的遗产的财产证据、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值得注意是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1、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
答: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继承诉讼中的诉讼主体问题?
答:继承诉讼中,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原告。 所以,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
在财产纠纷中,遗产继承的纠纷是比较特殊的一种。争议的各方都是有亲属关系的人,大部分还是至亲。所以,即使发生争议,大部分当事人只是不满一个或几个人的行为,很少对所有的争议相关人都要求提起诉讼。但是,因为继承的财产的同一性,一个继承的案件会对所有的继承人产生影响。所以,许多当事人在起诉时不知如何确定被告——究竟是告自己不满的那个人还是所有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如果起诉的话,没有列名为被告...
显而易见,继承诉讼中“时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词汇,是很多案件的焦点集中的所在,好多案件赢就赢在“时间”。
首先,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继承从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时开始。当然死亡包括三种情况:
自然死亡、按法院的有关文书确立的宣告死亡、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按法律解释推定的死亡。
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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