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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遗产继承纠纷不必慌,律师教你举证!
  一、遗产继承纠纷如何举证   继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的证据通常包括: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   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   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
同居女友可以继承男友的遗产吗
  案情   李某与前妻离婚,两子女由前妻抚养。李某离婚后,与王某以夫妻名义同居,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在李某宅基地上修建了新房、购买了摩托车、巡耕机、拖拉机等生产生活工具。去年年底,李某去世,其子女与王某因遗产分配问题发生了纠纷。   调解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之相关规定,李某虽然与王某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这种同居关系不完全具备合法婚姻的构成要件,两人不是夫妻,属于同居关系,王...
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健在时,可以要求分割遗产吗?
   一、父母一方健在可以要求分割遗产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   但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时,一般并不马上发生继承遗产的问题,而要等到父母双亡后,才由子女继承、分割他们的遗产。父母还没有双亡就要求分家...
捐款是遗产吗?
  【案情】   原告常某与何某某结婚多年未生育子女。2012年5月,何某某患肝癌住院,其所在单位组织员工为其捐款。同年7月,何某某去世。2014年,何某某的父母把女婿常某告上法庭,要求继承何某某的遗产。在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件中,何某某的父母主动提出何某某单位给其捐款两万多元,并明确表示该资金未进行分割。时隔一年,女婿常某一直未见到该笔捐款,推断捐款在何某某的父母处,于是把岳父岳母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分割捐...
土地征用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
  【案情】   原告段某某的父亲段某恒与母亲杨某某婚后生育二女,长女段某某,次女杨某宏。段某恒与杨某某离婚后,原告段某某随父亲段某恒生活,杨某宏随母亲杨某某生活。1983年,被告吴某某带着两个女儿屈某莲(长女,12岁)、屈某某(次女,9岁)与段某恒共同生活。1993年、1994年,屈某莲与原告段某某相继出嫁,原告段某某的户口迁入夫家。1997年,被告屈某某与被告段某罗结婚,并与段某恒、吴某某共同生活。 2007年8月20日,腾...
个人遗产继承有几种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 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
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有哪些
  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
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
  一、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   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作为专门调整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对配偶继承权的实际运作给予了全面具体的反映;《妇女权益保障法》针对妇女继承权容易受到侵犯的现实,特别强调“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由此可见,对夫妻间继承权的理解和适用,应注意把...
遗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多少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
胎儿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故胎儿并不具有继承权,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各国都强调在分割遗产时应考虑对胎儿进行特殊保护。如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需要指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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