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权立遗嘱,同样也有权变更和撤销遗嘱,但变更撤销遗嘱应按照原来订立遗嘱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其中,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申请,用其他方式不能变更和撤销公证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000年9月,山东省夏津县夏津镇蒋寨村村民蒋忠元(男)与夏津镇朱仓村村民赵辛英(女)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2003年10月27日,赵辛英与蒋忠元办理公证遗嘱:“蒋寨村家中房宅一处、土木结构北房两间和院内所有树木,夫妻两人有一人去世后,前者留给后者,其他人无权干涉,任何人不得争执纠纷。”2003年11月10日蒋忠元去世,其丧事由其弟蒋新元在蒋寨村主持操办。蒋忠元的“夏集用(2001)字第0122302号集...
袁生、袁香和袁华是兄弟姐妹关系,但又不属于同胞兄弟姐妹,三个人的关系相对较复杂。尤其袁香是二婚时女方带过来的孩子,属于袁父的继女。如今,父母相继去世,因为复杂的家庭关系导致在遗产的继承问题上好似成了一团乱麻。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复杂的兄妹关系
袁生的父亲叫袁天洋,母亲叫张桂兰。张桂兰在袁生10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袁生中专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很早离家。2006年8月,袁生因生产事故死亡,后...
案例:一九九三年,我母亲立下遗嘱(经过公证)表示侄子和我们姐妹三人共同继承房产。母亲立下遗嘱后,侄子就一反常态,对祖母不尽赡养义务,使得老人不得温饱。这使母亲很气愤,决定撤销原遗嘱,重新再立遗嘱,意不让侄子继承房产。当时,由于老人的思想有反复,公证处未予办理手续。一九九四年母亲病重,当即请来远房侄子女邱某兄妹两人,用录音机录下她的遗嘱:死后房产给三个女儿,不给孙子。当时母亲神志清醒,立遗嘱时...
导读: 公民立遗嘱和个人财产赠予应注意哪些问题?按《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公民可否订立遗嘱自由确定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本文通过相关法规,为你解释了公民立遗嘱和个人财产赠予应注意的问题。
公民是否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按《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
丈夫因病身故,留下债务,是“人死债灭”?还是“子债父还”或“丈债妻还”?8月15日,郑州市XX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债务清偿纠纷案,一审判决妻子返还租客保证金及租金20万元。
尚未营业租赁的房屋已被拆
2014年5月,郑州的张先生因病去世。几天后,一名叫刘某的中年男子拿着一份租赁协议找到张家,要求张先生妻儿返还其保证金及租金。
刘某说,2013年9月24日,他和张先生签订了...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用立遗嘱形式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用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有二种:遗嘱继承和遗赠。立遗嘱人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遗赠则是立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赋予公民用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既体现了我国公民具有广泛的自由民主权利,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老...
今年1月至今,义乌市公证处办理继承资格及遗产保管资格公证事项100多件,以其适法性和极大的便利性被广大银行所采纳,解决了小额遗产领取难的问题,既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又让银行吃下“定心丸”,从而达到公证机构、银行、当事人“三赢”的局面。
小额遗产领取难
不少市民打退堂鼓
去年12月,市民陈先生的父亲不幸过世。家人收拾遗物时找到一张存折,存款金额3000元。陈先生和三个姐...
公证遗嘱虽然最具法律效力,但是由于目前在遗嘱继承方面对遗嘱确认程序的法律缺失,以及是否是最后一份公证遗嘱难以确定、遗嘱效力的可变性、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等原因,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仍将可能出现终止办证的结局。采取遗嘱书面备份制,利用电子网络专设公证遗嘱网页,找基层组织、亲朋邻里来证明等是目前法律环境下较为可行的办法,而对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受阻问题,必须通过立法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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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录像磁带及光磁存储材料记载遗嘱内容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第4款规定:“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一、录音遗嘱应具备的要件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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