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宋某为了使自已合法所有的三间房屋,在死后由小女儿继承,因其本人识字不多,不会书写遗嘱,便于2006年11月16日到某律师事务所办理代书遗嘱。代书律师陈某根据宋某的要求,请同所的另一名律师谢某在场见证,在对其作了谈话笔录后,按宋某的口述书写了遗嘱。遗嘱制作完后,代书律师陈某在遗嘱的签名处分别签上了自已的姓名和立遗嘱人宋某、见证律师谢某的姓名,立遗嘱人宋某在立遗嘱人的签名处捺了自已的指印,...
赵先生:母亲年龄大了,打算立遗嘱,把名下的房子指定由我继承。现在想找两个遗嘱见证人,听说见证人有一定的要求,请问什么样的人不能够作为遗嘱见证人?
孟律师:首先,遗嘱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么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要么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其次,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他们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
代书遗嘱是指由立嘱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按《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口头遗嘱是指立嘱人口述立遗嘱的情况,按《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代书...
遗嘱人立完遗嘱后能否变更或撤销,根据《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的遗嘱”。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以后,生效以前对自己所立的遗嘱内容进行修改;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使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在将来不因其死亡而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遗嘱的变更,也可以说是遗嘱内容的部分撤销。遗嘱与其他民事行为不同,其他的民事行为,必须有法定的可撤销可变更原因...
王先生的父亲去世之前,留下遗嘱交代其名下房屋归王先生继承,存款归王先生的妹妹继承,立遗嘱时由一名亲友代写,王先生和妹妹在场见证。父亲去世后,王先生的姐姐回来因遗产继承问题与王先生和妹妹发生争执,她认为王先生和妹妹是遗产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应当属于无效。请问律师,王先生和妹妹能否作为父亲的遗嘱见证人?该遗嘱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
我国《继承法》第17条对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作了...
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 (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大体格...
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
曾女士问:我今年80多岁了,虽然身体目前还不错,但毕竟年纪大了,想立下一个遗嘱,子女们也表示赞成,跟我儿子一起开公司的两个朋友知道后,说要作为我的遗嘱见证人。请问,我可以请他们来做我的遗嘱见证人吗?
罗律师: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涉及遗嘱见证人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北京市先知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如市不动产要标明不动产所在地:×××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想将房子留给某一子女,又担心身故后其他子女争抢,年过八旬的老人无奈拄着拐棍来到咨询会寻求法律援助。昨日适逢全国律师咨询日,市北区司法局组织山东9名党员律师,来到市北区XX路街道YY路社区小广场,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从现场咨询情况看,房产继承问题占到所有咨询问题的七成以上。
子女争房产老人心寒
昨天上午,在咨询会现场,一位满头白发弯腰拄着拐棍的老人引人注目。“麻烦你们给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