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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方面的一些技巧
  《律师见证工作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律师可以承办下列见证业务:   (一)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行为;   (二)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转股协议等法律文书;   (三)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   (四)各种委托代理关系;   关于遗嘱的见证也是律师服务的一个内容,如何做好遗嘱见证呢?遗嘱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公民...
近亲属做代书人,代书遗嘱无效
  案例:   韩某与赵某系夫妻,两位老人在2014年相继去世,留下韩小莲、韩小丽、韩小华三个子女。韩小丽拿出一份遗嘱,称父母曾经委托自己订立过代书遗嘱,想要把房产留给弟弟韩小华的儿子、老人唯一的孙子韩琦。韩小莲却对遗嘱提出质疑。各方就此产生争议,韩琦以自己的父亲韩小华和两个姑姑韩小莲、韩小丽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韩某与赵某的遗产。法院审理过程中,韩小丽拿出遗嘱原件,表示愿意尊重父母遗愿...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如何收费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
遗嘱见证的流程
  1、遗嘱见证流程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A、委托人的身份证;   B、委托人的户口薄;   C、委托人的结婚证;   D、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E、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
代书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代书人必须在场   在现实生活中,打印的资料越来越多,打印的代书遗嘱也开始进入审判领域,打印遗嘱虽然字迹清楚,纸张正规,但不易确定代书人,给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带来极大困难。在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没有充足的证据,极可能导致这类遗嘱无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仅“按印”应认定无效
  【案情】   2011年,姜大爷在去世前,在邻居江某、向某的见证下,由同事刘某代写了一份遗嘱。遗嘱内容为:“本人姜某某因年事已高,现写遗嘱如下:本人过世后将本人所有财产及房屋留给丁某某妻子壹人全权处理,与其他人无关。”姜大爷在此遗书上按了手印,同时江某、向某签名。姜大爷此后不久过世。姜大爷三个子女系其前妻所生,现任妻子丁某于2004年与姜大爷登记结婚,无共同子女。姜大爷过世后,分割遗产时,...
公证遗嘱与其他遗嘱有何区别
  遗嘱的分类: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包括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两类,非公证遗嘱是指公民所立的遗嘱没有经公证处公证,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   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   1、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该遗嘱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认定为不真实和不合法,因为公证遗嘱本身证明的就是该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他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遗嘱公证是公证业务中少有的由法律直接确定为证源的公证事项,以其专业性强、程序严格、社会认知度高,成为最能体现公证价值的标志性业务。但长期以来,遗嘱公证却是墙内开花墙外香,一方面备受百姓和法律人士的推崇,另一方面,业内很多公证员把它看作收费低、风险高的苦差事,非万不得已不去办理。出现此种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个别公证员对公证遗嘱法律效力相关问题认识不够,对遗嘱公证程序把握不准,从而对办理遗嘱...
这些瑕疵可致代书遗嘱无效
  无效情形一:立遗嘱人不签字   苏某的老伴已过世多年,2014年10月,苏某也因病去世。办理完后事,苏某的小女儿苏晓梦想起父亲生前曾留给自己一份遗嘱,表示要把房屋留给她。可家里的其他人并不承认苏晓梦拿的遗嘱,要求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共同继承房屋。后经法院审理发现,苏晓梦提交的代书遗嘱上,落款处虽然按有苏某的手印,可是却没有苏某的签字。对此,苏晓梦解释说,父亲当时身体不好,写字困难,所以就没有签字。但就是因为这一&ld...
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有效吗
  事情经过:   陈老太有一儿一女,儿子常年在国外生活,很少回国看望父母,陈老太的老伴去世,女儿一直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并承担了母亲的主要赡养义务,陈老太去世前曾找律师留下一份代书遗嘱,遗嘱里写明将房屋留给女儿。母亲去世后,女儿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是遭到大哥的反对与阻挠,其大哥称:母亲患病期间意识不清醒,遗嘱内容不真实,另外,遗嘱未经公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该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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