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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公证人
  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遗嘱人书写的遗嘱。   代书遗嘱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1、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而由一见证人代书。   2、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   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册年、月、日。   所以代书遗嘱是一定要有公证人作证的。   至于哪些人做代书遗嘱公证人的问题,我想,知道了哪些人不能做后你就可以知道哪些人可以做了: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代书遗...
《遗嘱公证细则》全文
  遗嘱公证的须经过申请、受理、审查、出具公证书这几个程序。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司法部颁发了《遗嘱公证细则》。   遗嘱公证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 遗嘱公证...
代书遗嘱范文
  立遗嘱人:姓名、民族、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   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张甲和李丙作为见证人,并委托XXXX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一、由于本人经常出差且患有高血压,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   1、坐落于上海市西藏南路X号城开大厦X室房屋一套,面积180平米;   2、建设银行定期存款30万元,账号:123456789;   3、沃尔沃S40轿车一辆,车牌号...
代书遗嘱格式什么样?
朋友的爷爷想立遗嘱,但是由于生病住院,行动不便没有办法自己写遗嘱,他让别人代书遗嘱。请问哪些人可以代为立遗嘱,代书遗嘱格式是怎样的?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制作成的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
公证遗嘱被撤销后如何处理?
  导读:公证遗嘱被公证机关撤销后其法律后果相当于遗嘱未公证,但对合法有效的未公证遗嘱应依法予以保护。      案情   2000年9月,山东省夏津县夏津镇*村村民蒋某(男)与夏津镇朱仓村村民赵某(女)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同居。2003年10月27日,赵某与蒋某办理公证遗嘱:“*村家中房宅一处、土木结构北房两间和院内所有树木,夫妻两人有一人去世后,前者留给后者,其他人无权干涉,任何人不得争执纠纷。”2...
如何订立代书遗嘱
  在本人不识字。或无能力书写、或不愿亲自书写的情况下,可以由他人代写遗嘱。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是对代书遗嘱的概括规定,其订立的具体程序如下: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L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日达,代书人作记录。   3....
什么是公证遗嘱
  导读: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这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那么,什么是公证遗嘱?有效条件有哪些?与非公证遗嘱有什么区别?   一、什么是公证遗嘱   所谓遗嘱,是指公民生前按照法定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而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
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案例:我叫王小,我想立份遗嘱,但听说立遗嘱通常要有见证人,再加止我不识字,我又想找个会写字的代书,请问,找什么样的人才行啊?   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   3、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
遗产继承公证的存在空间
  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根据该条之规定,继承取得之物权无需登记,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自动取得。从法律上来说,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依该条规定在继承开始时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对继承物权的登记,而无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之法定前置条件,这也是公证界所不愿看到的,但这已是铁的事实。   虽然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但不得不承认,遗产继...
律师代书遗嘱无效惹官司
  律师代书遗嘱,却因遗嘱形式欠缺被法院认定无效。记者昨天获悉,因未能按遗嘱继承到遗产,李女士将新达律师事务所诉至海淀法院,索赔23.6万余元。   66岁的李女士称,2005年10月6日,她的丈夫王先生委托新达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代书遗嘱和做律师见证。王先生在遗嘱中称,位于东城区和平里东街的某房屋是他和老伴李女士婚后的共同财产,购房款大部分是由李女士出,因此决定将该房产在他百年之后全部交给李女士。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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