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邻居之间因房屋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权纠纷案件,责令擅改厨房、窗户的杨女士将上述障碍物拆除。 周先生与被告杨女士均居住公房,作为邻居一直和睦相处。周先生的厨房窗户
近日,巴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邻居之间因房屋通风、采光而产生的相邻权纠纷案件,责令擅改厨房、窗户的杨女士将上述障碍物拆除。
周先生与被告杨女士均居住公房,作为邻居一直和睦相处。周先生的厨房窗户开向一条公共过道,后在公房出售时,该公共过道成为了杨女士的产权,之后,该过道被一分为二成两间小屋。2007年8月杨女士装修房屋时,将自己厨房移至周先生的厨房外,并安装玻璃将其封闭,同时将周先生厨房的抽油烟机排烟道加长,经自己厨房屋顶直接排向厨房外面。
这一改,周先生很不乐意,认为杨女士改变厨房位置后侵害自己厨房的通风权和采光权。经过多次找杨女士协商、向居委会反映、公安局110报警均未果,周先生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家房屋在建房设计时,周先生的厨房就只有一个窗户,窗户开向当时的公共走道,尽管在房改中,这段公共走道成为了杨女士的私有房产,但基于相邻之间的法律关系,杨女士在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时,也不得影响毗邻一方房屋的采光和通风。杨女士将周先生厨房外的地方安装窗户后封闭用作自家厨房,这一改动对周先生厨房通风、采光造成影响,并且杨家厨房产生的热气因通风不畅会加剧这种影响。杨女士的行为构成了相邻侵权。
法院判决杨女士拆除改建的厨房、窗户。杨女士这才明白自家的地盘也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侵犯邻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