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的陈某威(化名)住在丰台某小区一住宅楼的401室。近日,他以为501的住户作息不规律,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为由将501的房东赵某书(化名)和房客陈某建(化名)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陈某建搬离,赔偿损失2000元,并要求赵某书协助履行该义务。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陈某威诉称,赵某书将房屋租给陈某建,自从陈某建搬入501以来,严重违背了北京常住居民正常的生活规律,凌晨1点前从未休息过,发出扰民声响,造成陈某威和家人无法正常休息,导致他睡眠不足,精神紧张,神经衰弱,影响第二天的正常生活。陈某威曾与陈某建协商,还多次报警,警察上门制止也未见成效。后来,社区民警和居委会多次出面协调,但是房东赵某书均未到场。陈某威称陈某建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赵某书拒不配合各部门工作,也不履行其义务,因此将陈某建和赵某书一起告上法庭,要求陈某建搬离,赔偿损失2000元,赵某书履行协助义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