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漏水,物业公司一直未予维修,演员杜淳将北京城启天鹅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对房屋漏水进行修复,同时,杜淳的楼上邻居汪先生作为本案的第三人。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屋发生漏水现象,楼上邻居应在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前提下配合物业进行维修。
2007年10月30日,杜淳与城启天鹅湾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该物业公司为其提供物业服务,杜淳交纳物业管理费用。2008年10月,杜淳的房屋顶部开始漏水。报修后,城启天鹅湾物业公司因楼上的邻居不配合而未能维修。
无奈下,杜淳将城启天鹅湾物业公司告上法院。杜淳在起诉中称漏水问题损坏了其装修等私人财产,且经多次报修,物业公司仍未予维修,故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法庭上,城启天鹅湾物业公司辩称,因为杜淳楼上的邻居拒绝物业入户维修,导致其房屋至今未能修缮。如果该邻居同意,物业公司会尽快进行抢修。
汪先生经法院的合法传唤未到庭发表意见。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城启天鹅湾物业公司应对涉案房屋房顶进行维修至其不再渗漏。汪先生作为与杜淳相邻之业主,应在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前提下对被告的维修行为予以配合。
综上,法院判决城启天鹅湾物业公司对杜淳所有的房屋进行维修,至不再渗漏,汪先生对物业公司维修行为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