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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设施 开发商须明确承诺公示
发布时间:2017-04-25 09:2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06 ℃

  有的市民有过这样的买房经历:在楼盘售房部,销售人员把楼盘配套设施吹得天花乱坠,宣传单上承诺了配套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但等到交房时才发现,这些配套要么没有,要么就大幅缩水,因为缺乏证据,消费者较真维权起来不容易。

  昨天,记者从2015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会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的房地产行业,在配套设施方面,开发商不能“选择性”承诺,比如建学校,只承诺要建设不得行,还要承诺交付使用时间。

  消失的配套设施承诺书

  家住九龙坡的何女士最近在巴国城附近买了一套住房,小区一期已经建成,二期在建。

  她告诉记者,在买房时她在售房部外看到过类似的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但是承诺书没几天就消失不见了。”何女士告诉我们,该楼盘承诺配建一所幼儿园,虽然目前幼儿园已经动工,但消失的配套设施承诺书多少让她有点担心开发商将来是否会履行承诺。

  昨天,我们从2015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会了解到,类似何女士的案例并不少。依据最新的《重庆(楼盘)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从去年3月起,我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强制执行配套设施建设承诺制度。这就意味着,一旦开发商违规,一方面将面临限期整改和罚款,同时,购房人也可将承诺书作为重要的起诉证据。

  不过,重庆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介绍,经过一年的施行,该制度已初步发挥了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问题,也导致了暂时还没有将配套设施承诺书发挥最大作用。

  今年严查配套设施承诺书

  “有的开发商将承诺书打在A4纸甚至更小的纸上,张贴在不显眼的位置或者夹杂在楼书资料中,中途也有不少撤除了承诺书。”市开发办表示,配套设施承诺制度的推行的确存在一定的难度,有的开发商,虽然设置了配套设施承诺书,但是并没有按照规划方案表述清楚,有的并没将所有的配套建设内容列明,对于要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也模棱两可。因为配套设施承诺书不规范,最终配建也与宣传单上承诺有出入,有市民又缺乏对承诺书的了解,这就直接造成了一些纠纷。

  相比于房地产项目的宣传单,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无疑更加规范和权威,一旦产生纠纷将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证据。

  市开发办表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房地产行业,打消诸如何女士等消费者的顾忌,增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今年他们将严查房地产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房地产项目动工,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必须先行。

  购房时发现类似不合格承诺书可投诉举报

  开发商如何公示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怎样的承诺书才算合格?昨天,我们从市开发办相关通知上了解到,承诺书内容表述模糊、不明确等,都是不合格的承诺书。比如:

  在承诺室外运动、锻炼场地建设时,内容不逐一列明属不合格;

  对配建内容、建设期限、产权界定、移交使用等事项选择性承诺,也是不合格;

  开发企业在承诺配套建设物管用房、社区用房、警务用房时,不得只承诺交付使用时间,而不承诺建筑面积;

  在承诺配套建设停车位时,不得只承诺交付使用时间,而不承诺建设个数;

  在承诺配套建设小学校或者幼儿园时,不得只承诺要建设,而不承诺交付使用时间;更不得对经批准的规划方案确定要建设的配套设施中的部分配套设施不予承诺建设。

  同时,开发商必须自项目预售当日起,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中途不得撤除。消费者在购房时发现类似不合格的承诺书,可以向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小区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配套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道路、环卫、通信、绿化、消防、无障碍、公共照明以及公共停车场(库)等设施。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等配套教育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设施,以及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站)、社区警务室、社区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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