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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停车库的权利归属如何?
发布时间:2017-06-30 02:3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9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地下停车库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属于小区配套设施,其权利归全体业主拥有;若在首次转让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则地下停车库的权利依据约定,经办理初始登记,确认登记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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