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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成"车躺躺"网上蹿红
发布时间:2017-07-07 06:07: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2 ℃

  近日,济南高新区盛世花城小区的业主们与物业发生了冲突,起因是地下车库停车位租赁费难以达成一致。随着新建小区中私家车越来越多,由停车位引发的问题似乎也变得越来越多。

  新闻事件>>

  为阻止没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小区 物业人员躺在了业主的车前

  近日,一则有关济南“车躺躺”附带照片的帖子在各社区论坛中传开,照片中,一男子或躺或坐地挡在一辆银色轿车的车头前,围观的人非常多。12月14日,记者来到事发小区:高新区盛世花城。“他躺在我们业主的车辆前,不让进小区。”据当天在现场的业主许女士说,照片的主人公是盛世花城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据许女士介绍,12月7日傍晚,为了阻止没有租买车位的业主将车开入小区,这名工作人员直接躺到一位业主的车前,愤怒的业主将车堵在了小区门口,事情一直持续到当晚10点左右,“最后业主打开电子杆,开车回家。”第二天,这个由业主命名的“车躺躺”就随着整个事件在网络论坛上传开了。12月8日、9日,这样停车堵门的场景又连续出现,业主折断了大门口的电子杆,车辆进入小区。

  现在,接连三天的对立最终在多方调解下,暂时平息了下来。“我们希望能通过组成代表小组和物业交涉。”一位业主代表说。而物业部的负责人则表示他现在压力很大。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业主与物业公司针锋相对呢?“11月下旬,物业贴出通知说一个地下车位每月租金260元,太贵了,而且从12月7日起,不租车位就不让业主的车回家,太不合适了。”12月15日,一位正准备开车出门的业主道出了事件的起因。

  另据了解,这名“车躺躺”目前已经在小区看不到了,“‘车躺躺’好像已经不在小区工作了,好几天没见到他了。”盛世花城业主群上,“车躺躺”依然是个热点话题。

  业主质疑>>

  地下车位租赁费每月260元 这个价有些高,物业是依据什么定价的

  12月14日下午,在盛世花城小区内,物业下发的各种通知仍然在单元门口张贴着。一位6号楼业主说,七月份,有些业主办理了车位租赁手续。但是让人不满的是,自己车位上经常会停着别人的车,并且租车位的和不租车位的一样进,一样出;停车,那更是愿停哪就停哪。”11月22日,物业再次贴出通知,11月23日—12月6日试行车辆凭卡(证)出入小区,并发放截止日期为12月6日的临时停车证。12月7日起,无卡车辆不得驶入小区。11月25日,物业公司贴出“告知函”,推出车位租赁的优惠价格,每月每个车位260元(含50元的管理费)。

  通知一出,小区里立刻议论纷纷:业主购买的地下车库车位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那小区地下车库产权到底归谁?开发商有权租售吗?地下车库车位有收费依据吗?一个车位每月租赁费到底多少钱合适?成本是怎么测算的?同时,7月份曾经租过车位的业主因为不满自己车位经常被他人占用,也不想继续缴纳费用了。

  物业回复>>

  开发商测算的租金是每月350元,现在已经优惠了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车位租赁没有政府指导价

  12月15日,在位于盛世花城小区的物业管理处,物管部的项目经理解答了居民关心的一部分问题。“可以向业主提供地下车库的测绘图,开发商正在办理产权手续。”李经理拿出了测绘图,可以看出地下有两个大型车库,据李经理介绍,A、B区车库产权是属于建设单位所有,C、D区车库属于人防工程。小区目前有地下车位980多个,已经售出450个,租出150个。但让人担心的是小区中共有居民1700多户,现在有车800多部,小区没有规划地上车位,业主全部入住后,如果有业主购买,还会有车位继续出售,将来很可能面临有钱也租不到车位的情况。

  “车位租赁费的价格是开发商确定的,现在最终情况如何,正在商量。”李经理表示,开发商提供的车位成本是每平方米2400元,“但墙体,柱子等都要算入公摊面积中。所以一个车位的成本价在8万多元。按照出租20年计算,每个月的租金应该在350元左右。”至于成本是如何算出来的,物业经理表示自己也不清楚。“现在压力很大,希望能够解决问题。”李经理表示,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车位租赁没有政府指导价,缺乏依据。

  监管部门>>

  目前没有法律细则,没有政府指导价格想解决问题,只有两方协商

  盛世花城小区的停车位之争,作为监管部门的高新区房管局房管处和物价办公室也已介入其中。从11月底开始,这两个部门已经陆续接到市民服务热线12345转发的公单,要求处理此事,可是他们都感到缺乏法律依据。

  高新区房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房管部门,只能建议物业公司提高服务水平,对于价格问题无能为力。高新区物价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则说,接到12345转来的三份公单后,他们向上级市物价部门咨询过多次,都说没有相关的政府指导价。

  据物价部门这位负责人介绍,车位租赁费一般分为两块,一块为“车位占用费”,一块为“看管费”。“看管费”济南市物价局曾在2004年发布过文件,规定了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费用,“地下车库看管费每月不超过100元。”但是,“车位占用费”属于商品的出租费用,定价随行就市,“不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相关部门只能根据法规出台政府指导价格,确定一个范围。”参与制定《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说,现在必须呼吁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文件。而在目前情况下,车位租赁费只有通过双方协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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