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园小区的供水问题是个老问题。问题说起来复杂,但究其根源,在于开发商在撤离时未按规定向业主移交二次供水泵房,由此引发缴纳电费问题,以致小区多次停水,问题迁延不决。
我们已经看到,小区所属街道和区相关部门虽已介入此事,但临时的解决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让紫竹园小区居民用水无忧,必须依法明确并且督促开发商履行其在小区二次供水上的责任。无论开发商在此项目经营如何,都必须合理保障居民正常用水,这样的责任不容推脱。相关部门的协调也必须从此着手,否则不仅居民难以满意,此类协调工作也会永无终结,难免尴尬和艰难,耗费不必要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
虽说开发商在小区供水上的责任是明确的,但事实却告诉我们,业主在维权上却依然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开发商未能尽到善后事宜,居民、街道和相关管理部门都无可奈何,至今未见到法律途径的启动。紫竹园小区陷入了旷◇持久的停水困境,此类纠纷我们却并不鲜见,通过在法律中将业主的权益保护落到实处,确立更加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彻底改变业主在面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时的弱势地位,才是矛盾解决的根本所在。(本报评论员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