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房子住了16年,当想办房证时却遇到了难题。因为当年“商品住宅预售协议书”原件找不着,家住沈河区广昌路**号的吴某烈为此东奔西跑近两年未果。10月12日上午,记者随吴先生找到相关部门,然而因时间久远当事人不知去向,协议书原件没能找到
想办房证找不着人了
1993年,居住在和平区文萃路**号的一、二层楼的住户需要动迁,居住在3单元2楼1号的吴某烈也在动迁之列。吴某烈说,当时,负责动迁的是沈阳市博*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龙公司”),为顾全大局,他同意博*龙公司腾迁协议,由博*龙公司为他在沈河区广昌路**号购买一套商品房。
1993年7月12日,博*龙公司从沈阳市宏达房屋经营开发公司手中购买了一套85.07平方米的商品房。吴某烈说,博*龙公司在购买房屋后,把原来的《商品住宅预售协议书》正本留下了,只给了他一套复印件。随后,吴某烈办理了相关手续入住该商品房至今。
吴某烈持自有的相关手续来到沈阳市房产局交易中心咨询如何办理房改手续时,工作人员要求吴某烈出示《商品住宅预售协议书》原件,否则无法办理。吴某烈说,“近几年,我想办房改买下产权,却发现博*龙公司在动迁结束后就撤走了,相关人员也已不知去向。”
“博*龙”虽找到却仍无法办证
吴某烈找了一年多,终于在和平区南京街***号找到博*龙公司。10月12日11时许,记者随同吴某烈来到博*龙公司。了解完此事后,博*龙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博*龙公司是1992年成立的,1993年确实曾参与科技一条街的动迁工作。“当年,像他这种情况动迁住户有许多,当时都给办理了房证,吴某烈房证没办可能是遗漏了。不过时间太久了,都16年了,当年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早已不知去向,根本联络不上了,16年前的材料更无从查找。”
吴某烈再次返回房产部门咨询,房产部门表示,如果找不到《商品住宅预售协议书》原件的话,只要博*龙公司作出声明放弃该房所有权,房产部门仍可以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此,博*龙公司负责人表示,现在原博*龙公司早已不存在,现已更名为沈阳博*龙暖气机有限公司,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原博*龙公司的专用印章早已作废,无法为吴先生开相关证明。
法律诉讼可解决无头案
辽宁宝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海忠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吴某烈已经无法从正常途径获取相关证明,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当年购房协议合法有效,证明房屋确属吴某烈。由于原来的博*龙公司早已不存在,吴某烈在诉讼主体方面会有些困难。吴某烈可以到工商部门调取博*龙公司当年情况,如果是注销的话,查看当时博*龙公司债权债务是由谁负责,可将负责方列为被告。如果是被吊销的话,可以仍将原博*龙公司和原股东一并列为被告,要求博*龙公司予以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