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1月23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商品房的延期交付和未能交付
发布时间:2017-05-08 15:08: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18 ℃

商品房的延期交付和未能交付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