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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延迟交房期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退房
发布时间:2017-05-10 21:10: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46 ℃

王先生问:我前年和开发商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去年12月31日交房,但现在开发商也没有交付,我想退房,可以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王先生的这种情况属于延迟交房,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如果王先生在合同中约定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一般是这样约定),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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