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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延期三年多未交房赖政策
    发布时间:2017-05-26 21:26: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5 ℃

      银行不给钱导致延迟交房

      34岁的王某涛是宣武区人,从检方的起诉书中不难看出,王某涛在2000年成立北京伯*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几乎就是白手起家,通过虚报注册资本,他摇身变成一个具有5000万元资本的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根据指控,2000年9月至10月间,王某涛使用虚假的北京劳斯特商贸公司钢材发票作为实物出资,取得北京伯*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元)的公司登记。随后又以虚假的公司盈余公积金2000万元和未分配利润2000万元作为货币出资,将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五千万元,虚报注册资本数额达四千万元。“对于虚假注册这项罪名,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王某涛平静地叙述说。

      庭审没多久,检察官就直指“本岸小区”为何没有按期交房的关键问题。“这个话说来长了,因为国家政策对房地产调控……”“说你自己的原因。”检察官将他的话打断。“先有主次嘛。”王某涛解释说,2006年10月,银监会下发文件,未封顶的房子不能办按揭贷款,银行的钱被卡住发不下来了。”又赶上梨园村委会起诉了公司,法院把小区封顶的房子都给查封了。”王某涛轻描淡写地说。

      关于侵占

      王某涛自称年薪500万

      此外,王某涛还被指控于2003年11月28日,以举办公司庆典为名,用某单位的发票从该公司支出32万余元据为己有。对于侵占的32万元公款,王某涛更是不以为然。他辩解说,公司一位马姓副总离职时,这笔钱作为补偿金发给了他,后来随便找了张发票来冲账。“我一直把公司当成个人的,所以没把公司的钱和个人的钱分得那么清。”王说,根据股东协议,他的税后年薪为500万元,而公司成立七年来他从未支取过几千万元的薪水,个人挣的钱也都放公司里了。“侵占32万这不是笑话吗?舍大取小有必要吗?”他反问法官。由于王某涛的辩护律师当庭提出让这位副总出庭作证,法官以没有事先通知公诉人宣布延期再次审理。

      记者了解到,王某涛案发是因为公司的一位副总举报他涉嫌挪用三千多万元资金。检察院后因证据不足没有起诉这项罪名。

      记者回访

      小区业主:“房子至今是黑户”

      庭审结束后,记者来到本岸小区,发现该小区已经更名为群芳一园。小区共有1020户,但目前只有20%的业主入住。据了解,该小区延迟交房引发的业主向开发商讨要违约金的大规模诉讼至今还在二审中,而一审判决业主败诉。据小区临时维权小组成员杜先生介绍说,经新开发公司和区政府研究决定,等该小区A区楼盘明年售出后,公司将先支付30%的违约金,但目前A区还是一片空地。“小区没有经过有关部门验收,我们的房子至今还是黑户。”

      对于延迟交房,杜先生怀疑王某涛拿着5000多万元的购房款到外地投资开矿,因国家房地产政策突变,资金来源被切断了,于是出现了人去楼空、楼盘停工的现象。但检方则明确表示,因为证据不足,没有指控其挪用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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