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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有误延期交房谁担责
发布时间:2017-06-12 14:1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9 ℃

  胶州市的姜先生咨询:前年他在胶州市新城区的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于同年底交付,但是直到目前他才接到交房通知。

  对此,开发商答复,在去年8月就曾以信件方式发出交房通知,但因信件地址错误没有联系上业主,因此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他想知道,这该由谁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答:尽管开发商在去年以信件方式通知交房,按照合同约定前年底交房,因此开发商就已经是延期交房了。至于去年8月曾以信件方式通知交付,因地址错误造成无法正常通知,这段时间的延期交房责任由谁承担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业主所留的联系地址错误,开发商对此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小。如果只是开发商投递信件时地址写错,那延期交房的责任则都应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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