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我去年年底在南三环外购买的房产,应该今年三月交房。但由于开发商拖欠施工款,施工单位将房产封存,导致至今无法交房。
房地产市场这半年一直冷清,周边房价下降不少,这种情况下,我们很多业主想要退房,是否可以以开发商延迟交房为由退房?
答:除了不可抗力外,只要是开发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购房者交付使用房屋时,均要承担延迟交楼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全部诉讼费及其他费用。开发商延迟交楼,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交付。
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楼时间,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交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
如果很多业主都想退房,建议业主联合起来集体起诉开发商,这样不仅可以节省诉讼成本,也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