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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延期业主别拒绝接收
发布时间:2017-07-12 06:1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6 ℃

如果遭遇逾期交房,购房者也不应以开发商没有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因为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一般会在交房前十几天用挂号信、电话等方式通知业主交房,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而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交房通知单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则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

  “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是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林律师提醒购房者,如果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自己出差,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

  另一方面,如果是开发商方面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则开发商需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这个责任包括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和在一定条件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林律师还特别指出,如果遭遇逾期交房,购房者也不应以开发商没有承担责任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因为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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