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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付是刮风下雨高考"不可抗力"?
发布时间:2017-08-25 09:2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204 ℃

  刮风、下雨,这些看似平常,但可能稍恶劣点的天气都被算作了“不可抗力”。近日,河西兴元嘉园在处理与客户间的“房屋延期交付赔偿”时,将南京地区下雪、大于30毫米降水、6级以上大风的日期统统算作了“不可抗力”因素。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少付因此造成的延期交付违约金了。

  开始的时候高考也算不可抗力

  刘小姐去年6月份在位于河西青石埂路的兴元嘉园购买了一套三居室,按照合同约定,刘小姐去年12月18日就可以拿到房子,但没想到,到了交房的日子,开发商不但绿化等设施没做好,连最基本的、建工部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也没拿到。

  开发商后来也承诺了按照合同赔偿,但没想到这一等又是将近一年。更没想到的是,“前几天开发商通知我去收房,结果一算延期交付的时间(从去年12月18日到前日),251天的延期开发商只承认60天。”刘小姐说,大约有190天的时间被开发商玩文字游戏,减去了。

  据刘小姐介绍,开发商减去190天的原因是:2004年1月到2008年6月10日“30毫米以上的雨天、6级风以上的刮风天及下雪”合计137天;因为部分业主阻挠验收50天;学生高考不能施工3天。“开发商称,这些都是楼盘施工期间遇到的‘不可抗力’,按照当时合同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甲方可免去相应违约责任’的约定,他们可以不赔偿”。

  开发商又说不买车位赔偿打7折

  昨日,记者陪同刘小姐前往兴元嘉园小区与开发商洽谈收房事宜。兴元嘉园开发公司南京兴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的一位芦姓负责人当场出示了两份材料:一是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中,有关不可抗力可以免责的那一页;二是:盖有“江苏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公章的、有关南京地区2004年1月至2007年12月以及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10日期间,下雪、大于30毫米降水、6级以上大风日期的统计。

  该负责人称,公司现在对于延期交付的处理已不再提学生高考以及业主阻挠等因素,但对于因“下雪、大于30毫米降水、6级以上大风”带来的延期交付赔偿,暂不考虑;也就是说,现在可以赔付的具体日期为减去137天后的114天。

  不过,他同时称,业主拿到114天的违约赔付并且购买车位(价格依据位置不同分别的核定价为7.7万、8.2万、8.7万)还可享受1.5万元的优惠;如果要领取现金则打7折。

  刘小姐算了一下,如果251天全额赔付,她大约可领到总共4.5万的赔偿金;但如果按照开发商现在的算法,她大约可冲抵1.8万(114天的违约金)的车位款和享受到1.5万的优惠,即总共3.3万元。两者相差1万多元不说,自己还没选择赔偿金如何支配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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