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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发布时间:2017-04-23 03:2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9 ℃

  1、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哪些?

  (1)楼体不稳定。楼房整体强度不够,楼体受震动后会在大风中摆动;因结构不完整,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承载力不够,导致楼体有局部或全部坍塌的隐患,这都是楼梯不稳定的表现。

  (2)墙体空。墙体内部砌块、层面之间连接不好的话,就会在压力、温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墙体整体抗压能力降低,表面粉刷层脱落。

  (3)渗漏。防水不完善,防水材料质量不过关等诸多原因都会导致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渗漏,以及向楼下垂直渗漏。

  (4)裂缝。裂缝分为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产生的原因有材料强度不够,结构、墙体受力不均,抗拉、抗挤压强度不足,楼体不均匀沉降,建筑材料质次,砌成后干燥不充分等。

  (5)水、电、暖的设计位置不合理。水表、地漏、电源开关、电源插座、暖气片、煤气灶等设计种类不完善,设计位置与日常生活要求不符,影响家具布置,存在安全隐患。

  2、出现哪些质量问题时可退房赔款呢?

  (1)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擅自变更房屋设计违背合同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一般都会对房屋的设计作出约定。在实际建造房屋的过程中,开发商未经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设计,违背了购房者当初签定合同的目的。购房者是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的。

  (4)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3、房屋质量发生问题该如何解决?

  (1)分清责任主体。房屋质量纠纷经常涉及三个主体,那就是售房者、物业公司、建筑施工单位。售房者对房屋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物业公司通常对小区内公共部位承担一般的维修、管理义务;而建筑施工单位基于施工合同也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2)慎重要求退房。无论是在竣工验收阶段还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只要出现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均可要求退房及要求赔偿损失。但是,法院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情况不多见,建议购房者慎重要求退房。

  (3)注意收集证据。如果要收集证据,可采取诸如拍照、摄像、书面记录等方法,必要时可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等方式来实现,这样才能在诉讼时有更大的把握成功维护自己的权益。

  (4)要求承担违约侵权责任。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者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售房者交付不合格的房屋,给购房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购房者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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