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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内容很充实
发布时间:2017-05-15 08:15: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84 ℃

日前拿到商品房住宅钥匙的老宋同时拿到《住宅质量保证书》,他对这本红色小本册的内容很感兴趣,拿到后就从头到尾看过一遍。他五六年前购买商品房时可没有这种配套文件。
按照有关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要发给《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的主要内容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以及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核心内容有住宅质量保修说明,其中分为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为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建设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5年,建设单位在约定上门保修时间内予以保修。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2年,房屋白蚁防治保修15年,都是由建设单位在约定上门保修时间内予以保修。在《质量保证书》中,建设单位承诺保修时限,水电24小时、土建72小时到现场。事实上,保修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操作的。在这份《质量保证书》中,还有保修记录,空白处可以填写6次保修内容。保修记录后面印有《保修通知书》的式样,并注明《保修通知书》复印件有效,业主有保修要求时可以复印。也可能物业管理公司早巳准备好保修通知书,业主填写即可。
虽然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但到时是否能够按时保修还要看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关系是否过硬,要看物业管理公司的诚信。有业内人士表示,最好是《保修通知书》从未使用。如果开发商是重信誉守信用的,住宅在建造过程中质量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保修通知书也就用不着。如果开发商对品质和信誉不看重,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也只能是做做样子,对购房者没有什么意义,购房者遇到麻烦时还是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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