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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找谁
发布时间:2017-06-23 14:2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93 ℃

商品房质量有问题找谁

已竣工交付使用、在保修期内的商品房屋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商是第一责任者,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屋质量全面负责。保修期内发生商品房质量投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接到投诉之日起,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责任方现场查实问题,明确责任,解决质量问题。经管理部门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拒不承担责任的,管理部门停办其在建或其它开发项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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