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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和延迟交付纠纷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28 06:28: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17 ℃

目前房地产纠纷主要是以房屋质量和延迟交付纠纷为主,如交付房屋存在各种质量问题、质量瑕疵等,延迟交付房屋、项目相关配套设施未能交付,有的还存在对赠送面积出现纠纷的情况。

  东莞市房地产协会副秘书长张自立表示,从房协接到的投诉和历年情况分析,房屋质量和延迟交楼是东莞出现最多的纠纷类型。

  类型一:房屋质量

  投诉:5月2日,一位购房者投诉自己去年8月在大岭山某大型楼盘2期53栋买了一套顶楼单元,在收房的时候发现厕所顶下陷裂开了,但开发商咬定没问题。

  分析:一位业内人士表示,2007年楼市疯狂时期一些开发商高价买进大量地块,算上规划报建和建设时间,基本都是在2008年底和2009年初交楼,由于这一时间的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处于高位,而价格却出现低谷,开发商难免出现质量问题。

  类型二:延迟交楼

  投诉:5月16日晚,由于无楼房验收合格证业主拒收楼,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个别业主一气之下破坏了南城某楼盘的售楼处。此前,莞城区东莞合和商业中心2008年3月31日前交楼,但最终“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验收日期却是10月17日,备案日期是2009年1月16日。

  分析:张自立表示,由于一些小开发商或者新入行的房地产公司对申报流程不熟悉,往往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不齐全,在建设局窗口递交资料的时候,会被要求补充资料。

  此外,申报资料中需要建设施工单位出具证明,由于部分开发商和建设施工单位出现付款纠纷,施工单位会拒绝盖章,这也会延误申报的时间。

  从数据来看,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在今年第一季度已受理604起商品房纠纷案件,其中延迟交楼的案件占商品房案件总量的80%。

  消费者必须理性维权

  综观2006年、2007年业主维权事件并没有现在所反映的那么多。为什么地产投诉会在这段时间集中出现?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锡国表示,从他接触的案件来看,投诉纠纷较多的时间应该是2008年底,因为2007年购房的交楼时间一般都集中在2008年下半年,加上楼市在这两年里经历了从顶峰到“低谷”的抛物线下跌,使购房者在心理上难以接受市场波动,造成纠纷相对集中。

  如果要说现在又是投诉纠纷高峰,则应该是在经历过2008年底第一轮的纠纷双方的协商谈判解决后部分争议得到了解决,但仍然是有部分可能在第一轮协商未能解决的问题,造成现在业主采取新一轮的维权活动。

  “在法治社会不管何种违约、违法、犯罪行为均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合法的方式解决。”李锡国表示,维权的前提是应当理性维权,维权的同时要清楚自己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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