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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何种质量问题可以退房
发布时间:2017-07-18 18:18: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72 ℃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因此而给买受人造成连带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引自《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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