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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市场三期的新房漏水谁该担责
发布时间:2017-09-07 13:07: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2 ℃

  前些天,外面下大雨,位于华东市场三期A8栋的张先生家就下着小雨。看着新房成了“水帘洞”,张先生一筹莫展。

  张先生的新房前段时间刚刚装修好,近期打算把房子开窗通风,可当他来到新房,却发现客厅的天花板上正不停地往下滴水。除了客厅外,房间的墙壁也被水浸湿,有的部位墙面漆已经鼓包。他立即向物业公司反映了情况,但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

  记者在张先生家看到,情况正如他所说的一样,除了客厅和房间漏水以外,在4楼通往5楼的楼道两边的墙上,也有大面积被水浸湿的痕迹。张先生说,刚开始这些痕迹面积较小,现在经水浸泡后面积越来越大,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定是哪里漏水。该楼共5层,因怀疑是5楼漏水,记者便和张先生一起来到5楼住户家。没想到情况并不是想象的那样,5楼住户孙先生也一肚子委屈,因为他家也是受害者,家中墙壁因为漏水而多处发霉。

  随后,记者和两名业主一起将情况反映到了市场物业办公室,负责人陈经理说,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漏水,他们也不清楚,不过已经将情况反映到了工程部,他们会督促工程部尽快去维修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能碰到楼上漏水,有的是楼顶漏水,有的是楼上住户家自用管道漏水,有的是共用管道漏水。更难处理的则是漏点不明的漏水,导致楼上、楼下的邻里因该问题处理不及时而闹矛盾。

  针对该问题,记者咨询了房产维修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说,其实房屋漏水维修责任划分有依据,按照建设部的相关规定,房屋维修需按产权划分维修责任,谁的产权谁来维修。楼顶属于公共部位,按照规定由售房单位负责维修,单位自管房由单位负责,直管公房由房产部门负责,商品房保修期内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按照委托管理合同划分,比如居民入住新小区后,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其中就包含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此外,还要看管道所处的位置,通常原则是每个用户住宅外由物业管理范围之内的区域,属于公共维修的范畴,需要从公共维修资金支取,而每个用户住宅内的,则由用户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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