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房屋质量问题维权及其解决措施大致可以分成几类:
1、对于小的质量瑕疵比如小的空鼓、门窗的掉漆或开关不灵活,业主可以向物业或者开发商报修,并由开发商通知施工单位前来承担保修义务。
2、如果属于是严重渗水问题,则会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入住。如果业主尚未收房,则业主可以依法不予收房,要求开发商整改后再办理交接手续,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迟延交付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业主已经办理了交接手续,则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期间的损失,通常包括误工费(如有)以及房租的损失。
3、如果是原因不明的裂缝或者露筋等问题,则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查明原因、提供权威部门的鉴定报告,以明确是否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如果不影响结构的安全性,则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常规整改即可,业主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被证明对结构的安全性有影响,则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业主不退房,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设计部门出具的加固整改方案,并对房产加固整改,由此造成业主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二:业主置业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怎样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首先,是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慎重,因为房产买卖契约属于书面合同并需登记,一旦发生纠纷,通常以契约约定的内容为准。开发商一般会提供已经打好内容的《商品房买卖契约》,而销售人员会告知业主只要直接签字即可。对此业主一定要慎重,需仔细研究契约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是否对等,尤其是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的内容以及销售人员介绍的影响房价的内容是否落实到你的购房契约中,不应轻易签字,更不应轻信销售人员的个人拍胸脯保证。最后对于补充协议要重点关注,这是开发商规避自己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的“重灾区”。对于其中不合理的条款,业主应严辞拒绝,不要听信销售人员所谓“我们合同都是统一的,不能更改的”的托词,因为合同本来就应当是双方合意之共同体。
三:在交付的时候,一方面业主要结合开发商确定的规划查看小区的规划是否作了变更;其次要结合《商品房买卖契约》上的附图及有关配套设施的约定查验实际交付的房产与约定是否一致。最后要细致的进行验房,找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开发商予以整改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但由于工程与房产领域专业性强,面对一堆的专业词汇,业主难免会一头雾水,容易被开发商的有关人员以专业方面的规定的名义所“忽悠”,错失维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