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哥哥在国外,在1999年回中国在家乡和镇卫生院签定了一份35年的房屋承包合同,承包款一次付清。我们又建了一点。(合同是在新合同法以前签定的)现在卫生院以要建大门和急救站为名,由镇政府出面,以城镇建设为理由要终止合同。只返还我本金。我想问的是:1,当事人是谁?卫生院还是政府。2,政府有权这样吗?
【问】
我哥哥在国外,在1999年回中国在家乡和镇卫生院签定了一份35年的房屋承包合同,承包款一次付清。我们又建了一点。(合同是在新合同法以前签定的)现在卫生院以要建大门和急救站为名,由镇政府出面,以城镇建设为理由要终止合同。只返还我本金。我想问的是:1,当事人是谁?卫生院还是政府。2,政府有权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