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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应预防“合同”陷阱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6 ℃

  导读:买房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所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须认真谨慎,同时,也要预防“合同”陷阱,具体买房应预防的“合同”陷阱是指什么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案情介绍:

  山西太原的陈先生在没有见到房主的情况下中介签署了一份购房意向协议。中介口头承诺,税费和中介费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但是等陈先生拿回三方协议时却发现:意向协议最后一条“其他约定”之后的空格在自己签字时还是空白,等卖方签完了上面居然添加了“交易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方承担”。陈先生不认可,但是百口难辩。

  中介公司在购房者有意购买房屋时,会不失时机的催促购房者签订预先制作的一式三联的格式意向协议,并由购房者支付为数不多的意向金。约定买方签字后,意向金则转为定金。但是为了避免买卖双方提早碰头而造成跳过中介私下交易的情况发生,中介也寻找着保护自己权益的方式来促成双方交易,先不让买卖双方碰头,意向协议通常由买方先签,然后由中介拿给卖方签,而买方签字后,一式三联的意向协议均被中介拿走。

  律师提示:

  由于格式的意向协议是预先制作,会留出空格便于填写,所以先签约的买方千万要注意,对于不需要填的空格一定要划去,不要留有空白的空格。当然合同的签订最好能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并当场留一份原件在手上,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知识拓展: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全文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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